足球经理: 防刷钱之出谋划策

作者: 张一笑 2005年04月07日 00:00:00 我要投稿专区首页

我是前两周才开始玩这个游戏的,但一玩起来就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游戏。
才上手,深感资金紧张。不免动一动歪歪心肠。但终于还是忍住了。因为我觉得还是应该对自己,对对手公平点才是。本来就是一个培养类游戏,快速的发家致富有什么意思呢?
通过对自己的歪歪心肠,以及网上部分玩家的耍钱实践的剖析,我发现:
卖家利益是万恶之源。因此本出谋划策直接从制度出发,免得GM们劳累。当然,本人的高级程序员出身也尽量考虑程序的易修改性。

1. 限制卖方利益(防高卖),买方自由竞价。
具体做法:买方只要愿意,可以出10倍的价格;但卖方的既得利益最多1倍,多于的MM征收95%的税,买方多出1倍后的钱可仿效NBA征收奢侈税。
理由:
首先,买方的竞价是本游戏的精华之一,不能封顶,只能由破产风险来限制;
其次,刷钱的资金来源,主要来自于小号卖掉自己的前三号球员获得大量现金, 从而可以高买大号的非主力球员,然后大号刷得大量MM。限制了卖方的收入后,大号非主力球员只有那么几个,再怎么卖收入也有限。同时,小号的前三号球员卖掉所得也比目前的胡乱竞价少得多。

2. 防多个小号拿了就扔
具体做法:在收费后,养多个小号是非常浪费的。(咳,我有的是银子,“大连队”还养多个小号呢)。规定一,5周内卖球员所得超600W者,破产,换号,之后所有买入交易退还;规定二,一赛季购买破产球队球员超过2人次的,2次后的球员原价退回系统(所付工资当租借费吧);
理由:
有多个小号没关系,你只要耐心去养,我想官方也乐意收钱,同仁也不会有意见(谁叫你钱多,时间多呢)。但是拿了就扔的行为,极大地破坏了本游戏的乐趣。

3. 防低卖
具体做法:每只球队只能有2名球员回价低于50%,超过后系统自动惩罚性标明之后的球员回价在70%以上。
理由:
刷钱的另一种途径就在于低价买入球员。的确有些垃圾球员不低卖就无法出手,但不至于一个队都是垃圾吧。大量低卖球员显然扰乱了市场秩序。因此,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手来调控。

4. 税收
伊维特. 《足球经理:离开之前,我想说……》认为:所有的球员都应视为新转会球,交易征收95%的重税。15周以后出售,系统征收50%税,最高出价位球员价值的一倍。每个球队人员上限40人(包括青年队)。
窃以为有点过,有上述措施足以防止刷钱行为。但伊维特的提议如一起执行,可以说刷钱无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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